Tuesday, January 6, 2026

 秀威出版的《嶺南名人列傳》失實描述影星胡蝶

2024年台灣秀威出版社出版的《嶺南名人列傳》,第二冊內有篇介紹女影星胡蝶, 同樣資料連番錯誤。

1.此書指香港被日軍佔侵後,胡蝶跟東江縱隊港九大隊艱難跋涉二十多天終於回到廣東曲江,其實胡蝶在回憶錄講得好清楚,她是行了一天,到了廣東惠陽,由那裡坐柴油車到曲江。另外,廣東靑年運動史硏究委員會硏究室1987年出版的《回顧港九大隊》,亦有原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隊長黃冠芳的訪問,可證胡蝶此說,她只是行路到惠陽,而非行路去粵北曲江。

2.胡蝶丈夫潘有聲是1958年2月2日去世, 訃聞清清楚楚, 該書又錯弄成1957年。

3.1960年,得第七屆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的是尤敏,不是胡蝶。只不過因胡蝶主演的《後門》得到最佳電影, 該片十一名幕前幕後人員都各得到一個獎座, 以資鼓勵。開拍《後門》的邵氏公司,便把胡蝶宣傳為亞洲影后、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, 混淆視聽。但那個年代只求睇得開心,似無人深究!! 但寫傳寫史, 可不應這樣馬虎粗疏!!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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